
美國投資移民EB-1A項目
申請人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里具有特殊技能;得到廣泛認可;取得很高成就;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的聲譽與成就且其成就和貢獻在該領域達到頂峰。申請人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出類拔萃的人物之一。
申請人一旦通過“杰出人才” 條款獲得綠卡后,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 (有意繼續在美國從事本領域的工作)。
申請人的工作將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帶來極大利益。
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
投資金額:50萬美元
移民申請人須投資50萬美元于區域中心內的投資項目,為期5年。另有3-5萬美元不等的發行費用。
投資期限:五年
投資期限為五年,到期后返還投資款。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無學歷、語言、年齡要求,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 2、申請人無需自己創業,無需親自管理企業 3、申請人無資產要求,只需證明投資金額為合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