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身高和體重、神經系統、胃腸系統、皮膚、生殖系統、吸毒跡象、五官、視敏度;
2. 循環系統,凡年齡超過16歲以上(含16歲)的申請人均需測量血壓,如果40歲以下的申請人經過反復測量后的血壓均超過140/90,必須附上心臟病專科醫生的診斷報告;
3. 呼吸系統,如果移民申請人目前或者過去是肺結核病患者,必須提供患病日期、治療期限以及使用過的藥物名稱。藥力與藥量;
4. 是否懷孕;
5. 尿分析,如果發現尿中有蛋白質或葡萄糖,必須立即檢查。如果再次化驗結果是肯定并又無法作出簡單解釋的話,必須獲得并附上尿顯微鏡培養結果和敏感性、血清肌酸或葡萄糖數據;
6. B型肝炎抗原血液化驗;
7. 免疫缺陷病毒化驗,如果臨床顯示有癥狀的申請人,需要進一步化驗酶聯免疫吸附、轉印、顆粒凝聚化驗;
8. X光胸透,如果申請人懷孕,而胸片又必須是全胸片,照射范圍會被嚴格限制,而且腹部須有保護罩,孕婦可以提出不愿意拍胸片的要求,但是申請可能會推遲到生產后體檢完畢時才能完成。如果醫生發現肺中的疾病,會詳細說明所有胸腔異常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