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加拿大移民時,有犯罪記錄的申請人必須要進行犯罪復原才能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如果想長期居住在加拿大,申請人或許可以申請臨時居民許可,但是需要更新身份狀態(tài),這樣可以保證合法居住的穩(wěn)定性,如果能夠成功進行犯罪復原,則不需要不斷更新自己的身份狀態(tài)。
要想進行犯罪復原,申請人必須向加拿大政府證明自己被定罪后有明顯且積極的改過自新的變化,這也是為了進入加拿大而進行的清除犯罪記錄的過程。犯罪復原一旦獲批,只要申請人不再犯罪將終身有效。犯罪復原可以避免因有犯罪記錄而造成的海關拒絕入境或無法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情況。如果申請人有諸如偷盜、酒駕或騷擾等的犯罪行為都將可能被禁止入境加拿大。
TIPS:
犯罪復原只針對在加拿大境外的犯罪記錄,如果在加拿大境內犯罪,則視情況而定,可能需要向加拿大假釋委員會尋求赦免。申請人必須在被定罪并已經承擔諸如罰款、參加社區(qū)服務、入獄或拘留等責任后至少五年后才能申請犯罪復原,如果申請人的案件還未解決則不能申請犯罪復原。另外,將申請人的犯罪記錄翻譯成加拿大的同等文件具有重大意義,需要詳細了解加拿大的刑法以及被定罪所在國家或地區(qū)的相關法律內容。
若申請人犯有較輕的的罪行,當地部門對申請人的定罪已達10年,且在十年內申請人記錄良好,則可被視為自動擁有犯罪復原,并可訪問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