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青島澳星移民專家為您解答:
誤區一:只有世界知名獎項得主才可申請杰出人才,如諾貝爾,奧斯卡,奧運會
獎項的知名度是相對的,并非絕對的頂級獎項。
只要申請人能證明所得的獎項是該專業領域中重要獎項,且能證明申請人是該領域的優秀人才即可滿足要求。
誤區二:沒有得到過任何獎項的人不能申請杰出人才移民
獲獎是重要的加分項,但是獲獎并不是認定優秀人才的唯一標準,有些優秀不一定非要用獎項來證明。
如果不滿足獲獎這一項,在其他標準上可以補足和增強也是可行的。
誤區三:移民法規十項標準都需要滿足
不要求申請人十全十美,滿足十項要求中的三項以上即可。
根據移民法規定,申請人只需滿足十項中三項以上就可申請,因此申請人一定要選擇適用自己的以及優勢突出的方案申請。
誤區四:十項標準中各項都需要交相關文件才能申請
不需要以湊數的方式交齊十項標準的證明文件,只需選擇其中適用的標準交齊便可,過多的品質不佳的證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請,要以精為準。
誤區五:由雇主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通過審查
EB-1A無需雇主擔保,不需要拿到美國工作OFFER,可作參考條件。
當不符合EB-1A時,再考慮需要雇主擔保的移民項目。
誤區六:在美國境外申請杰出人才移民難度會大增?
美國移民局審核的重點對申請人是否為優秀人才跟居住地,申請地無關。
誤區七:杰出人才若申請失敗,留下的記錄會影響未來移民申請?
美國移民局采個案審查,按照申請案內容而定,法規也沒有禁止重復申請。
只要申請人沒有蓄意欺騙移民官員,申請人在失敗后仍可申請其他移民類別。
如果您對美國移民感興趣,歡迎致電青島移民中介青島澳星移民公司0532-8610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