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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加拿大移民部部長Lena Metlege Diab正式向國會提交《C-3號法案》,擬修改加拿大《國籍法》,取消“第一代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加拿
大公民將國籍直接傳遞給海外出生的子女。只要父母是加拿大公民,在孩子出生前滿足居住要求,即使孩子在海外出生也能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新法案(C-3號法案)的核心修改:取消第一代限制
只要父母一方是加拿大公民(無論其本身是出生獲得還是歸化獲得國籍),且該父母在子女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居住滿至少1095天(3年)。
則其海外出生的子女可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