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號外!號外!加拿大移民部又偷偷改了新政細節!“豁免范圍”又變了!!!
根據移民部1月22日發布的政策,所有申請學簽的人需要提供“省級證明信”,否則申請將會被拒絕。
但以下幾類申請者可以獲得豁免,不需要提供:
小學或中學的未成年兒童(幼兒園至12年級);
碩士、博士生或其他研究生文憑課程申請者(Post-graduate program);
申請延長學習簽證的學生。
但是,沒過幾天官網的信息突然顯示,“新政”又有一些改變,進一步縮小了“豁免范圍”!
最新消息顯示,只有以下幾類申請者可以獲得豁免,無需提供“省級證明信”即可申請學習簽證:
小學或中學的未成年兒童(幼兒園至12年級);
碩士、博士生;
申請延長學習簽證的學生。
由此可見,移民部再次針對研究生文憑課程開刀:取消了該種課程申請者的豁免權力。
其實,前幾天,移民部已經修改過一次政策,也是針對“研文”,上次,移民部宣布,“研文”無法獲得三年工簽!
如何獲得“省級證明信”?
而就省級證明信來說,移民部表示每個省或地區正在制定獲取該證明信的流程。這些流程預計將于2024年3月31日前確定。
同時,移民部證實將退回2024年1月22日起收到的全部申請,除非獲得豁免無需省級證明信。
你以為——這段期間內非豁免群體的學生簽證申請要“涼涼了”?
!! NO !!就在剛剛,移民部又雙叒叕發布“新政”第三次爆改“!
加拿大移民部再次修改了這份豁免名單。終于,這次是擴大了豁免名單,并且宣布了豁免細節!
新政“特赦”名單
根據移民部剛剛更新的官網內容,申請學習簽證時,如果申請者滿足以下條件,則不需要“省級推薦信”:
1、申請就讀學前班、小學或中學(最高12年級);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課程;
3、在加拿大并且以下情況之一適用于您:
您正在申請學習許可證延期;
你有工作許可證;
您是臨時居民,是在指定學習機構(DLI)學習的學訪或交換學生;
您是臨時居民,已完成指定學習機構(DLI)的前置課程;
您已收到驅逐令,但目前無法被驅逐出加拿大;
您擁有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臨時居民簽證;
您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并且屬于以下情況之一:
? 學習簽證持有者
? 工作簽證持有者
? 臨時居民簽證持有者,簽證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
? 《出訪部隊法》,在另一個國家服役的武裝部隊成員
? 經認可的外國政府代表
? 某些體育活動或賽事的參與者
? 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國新聞公司的成員
? 宗教工作者
除了前兩種申請人以外,其他均為新內容,看起來是對已經身在加拿大本地的申請者“網開一面”。
幾乎就是說,境內學簽不受影響!
盡管近年來加拿大移民不斷傳來各項利好政策,但未來走向如何我們不得而知,這次的新政就從留學開始改革,在此,還是要提醒一下,留學+移民規劃要趁早!因此有意向的客戶朋友們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項目提前做好規劃,盡早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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